銀行屬於國有獨資和股份制的大企業,註冊資本、汽車借款經營規模相當巨大,在全國大量設立分支機構。當舖屬資本較小的公司,規模有限,組織形式單一。
3.放款程序及手續不同:
銀行實行審貸分離制度,審批程序繁瑣,花費時間長;而典當行見物放款,效率高,速度快,方便靈活。
4.放款對象及特點不同:
銀行以大中型企業為主,金額大、期限長、對融資用途嚴格限制,而高雄當鋪以中小企業和個人為主,金額小、期限短。
5.地位作用不同:
銀行在我國國民經濟當中佔據主導地位,機車借款是金融體系的主體部分,在調節社會資金的供給和需求當中發揮著主渠道的作用;當舖則是對整個社會融資渠道的有益補充,在經濟生活中居次要地位
留言
張貼留言